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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案说险(一)|警惕中介机构保险欺诈,维护自身权益

    发布时间: 2025-03-14 15:57首页:主页 > 国内 > 阅读()

    【导语】

    “保障金融权益 助力美好生活”,中国人寿财险深圳市分公司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以案说险”小课堂又和大家见面了,以真实案例解析消费陷阱,以温馨提示传授防范技巧,让您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生活,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以案说险(一)|警惕中介机构保险欺诈,维护自身权益

    一、案情简介

    消费者张先生通过某中介机构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保险,某日,张先生致电保险公司查询保单时发现保险单证存在问题,经保险公司核实后,是该中介机构利用保险公司出具的真实保单,伪造保险公司印章,通过擅自增加附加险项目向张先生收取保险费,并向张先生出具了假批单。

    二、案例分析

    该案例中,张先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保单被中介机构通过伪造印章出具假的批单,侵害了张先生的权益。此外,该中介机构的行为还有以下特点和危害:1.欺诈手段隐蔽性较强。该中介利用为客户办理投保业务的便利和客户信任,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具了假批单,利用假批单实施合同欺诈。2.增加了消费者的保费支出。该中介机构通过虚假批单向张先生收取保险费,并侵吞了相关保费。3.骗取保险公司手续费。该中介机构利用真保单完成业绩考核,并将骗取的保费占为己有。4.增加系统性风险隐患。该中介机构的行为极大破坏了保险市场正常经营秩序,损害消费者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不利于保险市场健康长久发展,更可能引发群体性投诉等风险事件。

    三、案例启示

    保险合同是消费者实现保险保障功能的重要依据,因此,温馨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投保或办理其他保险业务时,一定要仔细核验相关信息,牢记风险隐患。

    一是投保或办理批改业务后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官方APP或客服热线等渠道验证保单及批单效力,如是中介机构代办理业务,要求中介机构提供加盖保险公司电子签章的电子批单。

    二是异常收费项目要警惕,批改保单一般情况下不产生额外费用(除非涉及增加保险保障范围、改变标的使用性质、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等情况),因此,对异常收费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并保留相关票据,以便后续追溯。

    三是要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主动了解和掌握防范常见保险欺诈相关知识,如遇保险欺诈骗局,要及时联系保险公司或者报警,通过法律等途径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贺超)

    注:本文旨在宣传普及金融保险知识,对部分专业名词进行口语化解读以便于消费者理解,不作为个案理赔依据。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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